舞蹈編排使用及結算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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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目的)
本條款旨在規定 Sidewalk Entertainment Inc.(싸이드워크 엔터테인먼트 주식회사,以下稱「公司」)所營運之 STEPIN 平台上,舞蹈編排於比賽中被使用時之權利人結算,以及比賽參加費收益結算之相關事宜,並明定公司與商業帳號(以下稱「帳號」)之間的權利、義務及責任事項。
第2條(適用及變更)
- 本條款未規定之事項,依該帳號類型之使用條款、STEPIN 服務使用條款、STEPIN 錦標賽規定及營運政策辦理。
- 公司得於不違反相關法令之範圍內變更本條款,並於明示適用日期及變更事由後,自適用日 7 日前起於 STEPIN Studio(以下稱「控制台」)公告。對帳號不利之變更,應自適用日 30 日前起公告。
- 本條款之準據法及管轄,依 STEPIN 服務使用條款之準據法及管轄條款辦理。
第3條(權利人)
- 「權利人」係指就舞蹈編排擁有權利之藝人帳號,或受讓該權利之企業帳號。
- 若依公司訂定之程序確認舞蹈編排相關權利已移轉予其他帳號,公司得變更權利人紀錄,該變更自變更日後發生之結算起適用。
- 依本條款所為之結算,不代表舞蹈編排之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移轉予公司或主辦方。
第4條(權利保證及責任)
- 權利人保證其對所登錄之舞蹈編排合法擁有權利,且該舞蹈編排未侵害第三人之權利。
- 權利人違反第1項規定,致公司、主辦方或使用者受有損害,或遭第三人提出請求時,權利人應自行負責並自負費用予以解決,並使公司免責。
第5條(因舞蹈編排使用所生之權利人結算)
- 於收取參加費之比賽中使用舞蹈編排時,權利人得依公司之結算政策獲得舞蹈編排使用費之結算。
- 支付予權利人之金額,為舞蹈編排使用費扣除公司手續費後之金額。
- 於不收取參加費之比賽中,不產生結算對象收益。
第6條(參加費收益之結算)
- 主辦方就比賽參加費收益,扣除公司手續費及該比賽中所生舞蹈編排使用費後之金額,依公司之結算政策獲得結算。
- 鑽石獎金、現金及實物獎金不屬於依本條款結算之對象。
第7條(結算政策)
- 手續費率、舞蹈編排使用費之基準、最低給付金額、保留期間、鑽石兌換新台幣(韓元)匯率、結算週期及給付日等結算之細部事項(以下稱「結算政策」),由公司訂定並於控制台公告。
- 公司得變更結算政策,變更後之結算政策自公告當月之次月結算起適用。
- 因結算後發生退款、不正當行為確認等事由而產生應調整之金額時,公司得於其後之結算中予以抵銷。
第8條(結算帳戶)
結算金額僅支付至帳號於控制台登錄並經公司確認完成之結算帳戶。結算帳戶未經登錄、確認者,公司不予支付,並將其結轉至下次結算。
第9條(稅金)
- 公司依相關稅法規定,對個人帳號於扣繳後給付;事業者帳號應依公司所定方式開立稅務發票(稅金計算書)。
- 帳號就結算金額所生應課予自身之稅捐,負有自行申報並繳納之責任。
第10條(收益化資格)
- 權利人如欲就舞蹈編排使用費獲得結算,須具備公司訂定並於控制台公告之收益化資格要件。
- 若有侵害權利、虛偽登錄、不正取得、違反條款等事由,公司得收回收益化資格。
第11條(公司之措施)
若發生權利糾紛、不正行為或其疑慮、違反法令或條款、帳號停用等事由時,公司得採取下列措施之全部或一部:
- 中止結算或保留相關金額之給付
- 拒絕支付經確認為不正當所生之金額
- 收回收益化資格
- 中止支付該舞蹈編排之使用費
- 依第3條第2項變更權利人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