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CE_SALES_TERMS · v1 · 生效日期 2026年9月23日

舞蹈动作使用及结算条款

本文件为机器翻译。如与原文不一致,以原文为准。

第1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Sidewalk Entertainment Inc.(以下简称"公司")运营的STEPIN平台上,舞蹈动作在比赛中被使用时的权利人结算,以及比赛参赛费收益结算相关的公司与商业账户(以下简称"账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

第2条(适用与变更)

  1. 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依照相应账户类型的使用条款、STEPIN服务使用条款、STEPIN锦标赛规定及运营政策处理。
  2. 公司可在不违反相关法令的范围内变更本条款,并注明适用日期及变更理由,自适用日前7日起在STEPIN Studio(以下简称"控制台")公告。对账户不利的变更,自适用日前30日起公告。
  3. 本条款的准据法及管辖,依照STEPIN服务使用条款中准据法及管辖条款的规定。

第3条(权利人)

  1. "权利人"是指对舞蹈动作享有权利的艺人账户,或受让该权利的企业账户。
  2. 若依据公司规定的程序确认舞蹈动作相关权利已转移至其他账户,公司可变更权利人记录,该变更自变更日以后发生的结算起适用。
  3. 依据本条款进行的结算,不会导致舞蹈动作相关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转移至公司或主办方。

第4条(权利保证与责任)

  1. 权利人保证其对已注册的舞蹈动作合法拥有权利,且该舞蹈动作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2. 若权利人违反第1项规定,致使公司、主办方或用户遭受损失,或收到第三方索赔,权利人应自行承担责任及费用予以解决,并使公司免责。

第5条(基于舞蹈动作使用的权利人结算)

  1. 在收取参赛费的比赛中使用舞蹈动作时,权利人依照公司的结算政策获得舞蹈动作使用费的结算。
  2. 支付给权利人的金额为舞蹈动作使用费扣除公司手续费后的金额。
  3. 在不收取参赛费的比赛中,不产生结算对象收益。

第6条(参赛费收益的结算)

  1. 主办方从比赛参赛费收益中扣除公司手续费及该比赛中产生的舞蹈动作使用费后,依照公司的结算政策获得结算。
  2. 钻石奖金、现金及奖品等奖金不属于本条款所规定的结算对象。

第7条(结算政策)

  1. 手续费率、舞蹈动作使用费的标准、最低支付金额、保留期间、钻石兑换韩元的汇率、结算周期与支付日期等结算的详细事项(以下简称"结算政策"),由公司制定并在控制台公告。
  2. 公司可变更结算政策,变更后的结算政策自公告当月的次月结算起适用。
  3. 若结算后因退款、不当行为确认等原因产生需调整的金额,公司可在此后的结算中予以抵销。

第8条(结算账户)

结算金额仅支付至账户在控制台登记并经公司确认的结算账户。若结算账户未登记或未经确认,公司不予支付,并顺延至下次结算。

第9条(税金)

  1. 对于个人账户,公司依照相关税法先行扣缴税款后支付;对于经营者账户,应依照公司规定的方式开具发票。
  2. 账户就结算金额相关的自身应缴税款,负有自行申报及缴纳的责任。

第10条(收益化资格)

  1. 权利人若要获得舞蹈动作使用费的结算,须具备公司制定并在控制台公告的收益化资格要件。
  2. 若存在权利侵害、虚假注册、不当取得、违反条款等事由,公司可收回收益化资格。

第11条(公司的措施)

若存在权利纠纷、不当行为或其嫌疑、违反法令或条款、账户被停用等事由,公司可采取下列措施的全部或部分。

  1. 中止结算或保留相关金额的支付
  2. 拒绝支付确认为不当产生的金额
  3. 收回收益化资格
  4. 中止支付该舞蹈动作的使用费
  5. 依照第3条第2项变更权利人记录